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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问答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预防犯罪的专门立法,打破了刑事立法重处罚而忽视事先预防的状况,是我国刑事立法思想的重大突破。这部法律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全面,具有可行性。它的主要特点是:
(一)科学的指导思想:加强管教,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在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时,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管教,而不是仅实施处罚。
(二)预防对象的特定性,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预防主体的广泛性,即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四)预防内容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措施的多样性。
(六)预防责任的明确性。
2、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随着它的通过、实施,必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产生重大的影响。其意义是:
(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培养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
实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对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创造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降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五)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仅在立法上是一项重大突破,而且同时宣告犯罪是可以预防的,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伏越性所决定的。
(六)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立法
工作的发展,不仅使我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促进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动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旺的大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通过和实施,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方针?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方针是:教育与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就要贯彻下面三个原则:即教育与保护的原则,从小抓起的原则,及时预防和矫治原则。
所谓教育与保护,就是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着眼点不是以打击来达到目的,而是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通过对教育和保护而达到预防的目的,这是由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所决定的。
所谓从小抓起,是因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只有从小从早抓起,才能使未成年人从小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对外界不良因素诱惑的抵抗力,从而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在因素,体现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大效能。
所谓及时预防和矫治,就是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就要用时采取防范和挽救措施,不能错过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隹时机。如果不及时而错过时机之后再回过头试图纠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就会事倍功半,对未成年人,对社会都会有诸多负面影响,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遵循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预防和矫治的原则。
4、为什么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答: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因为:
这是基于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并依照科学规律而制定的。
这是基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者,
又是受害者,应该是改造教育,立足挽救,而不是一罚了事。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既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庭的殷切希
望,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
需要所决定的。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建设国家的重任,教育改造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他们成为建设国家的有用人才,有利于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安定。
当然所谓惩罚为辅并不是不要惩罚,只不过惩罚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教育和挽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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